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47號(關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保稅監管場所實施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的公告)
發布時間:2017-07-26 來源:蘇州德意道通 點擊:836次
為進一步推進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建立與保稅加工、保稅物流和保稅服務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區域通關監管機制,更好地服務國家發展戰略,海關總署決定將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拓展至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以下簡稱“特殊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方式適用于特殊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內企業在各口岸進出境的貨物。
二、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自主選擇口岸清關、轉關、區域通關一體化等任何一種通關方式。
三、特殊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企業對采用區域通關一體化方式的進境貨物應向主管海關辦理申報,企業可根據物流實際需求,自主選擇在特殊區域或進境口岸實施查驗,但海關查驗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特殊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企業可以采用自行運輸方式將進境貨物運至特殊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對需轉運分流至特殊區域實施查驗的,進境貨物及其運輸工具應符合海關途中監管的要求。
五、特殊區域通關一體化的備案清單審核、查驗、轉運分流、備案清單修改撤銷、應急保障等操作均參照現行區域通關一體化規定辦理。
六、保稅物流中心(A型)、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的進出境貨物參照現行區域通關一體化方式操作。
七、海關通過“中國海關網上服務大廳”和海關“12360”服務熱線,為企業提供通關、艙單狀態查詢、疑難咨詢等公共服務。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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