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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世界衛生組織通報,2018年5月以來印度暴發尼帕病毒病疫情,截至6月4日共報告病例34例,死亡17例。為防止尼帕病毒病傳入我國,保護我國公民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印度的人員,如有發熱、頭痛、頭暈、嗜睡、嘔吐和肌肉酸痛等癥狀,入境時應當進行衛生檢疫申報,配合做好體溫監測、醫學巡查、醫學排查等衛生檢疫工作。海關對發現有上述癥狀的入境人員將按照規定程序采取醫學措施;對可疑病人的分泌物或排泄物,采取嚴格的消毒措施。入境后45天內出現上述癥狀的人員,應當立即就醫,并向醫生說明近期的旅行史。
二、來自印度的交通工具、集裝箱、貨物、行李物品、郵件、快件必須接受海關實施的衛生檢疫,其負責人、承運人、代理人或者貨主應當配合海關衛生檢疫工作,對可能被尼帕病毒污染的,應當按照規定接受衛生處理。
三、前往印度的人員,出境前可以向海關及其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咨詢或登陸海關總署網站(http://www.customs.gov.cn)衛生檢疫專欄,查詢相關信息;旅行中應增強防病意識,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特別要避免接觸蝙蝠、豬等動物,避免直接接觸病人或感染動物的分泌物、排泄物等,避免食用被上述動物糞便、尿液或唾液污染的食品,發現有相關癥狀的,應當立即就醫。
四、尼帕病毒病是一種由尼帕病毒引起的新發傳染病,病死率高達75%,可通過直接接觸病人的分泌物或排泄物、食用受尼帕病毒污染的食物傳播,也可通過直接接觸受感染動物的組織、分泌物或排泄物傳播,潛伏期多數為4至14天,最長可達45天。發病初期臨床癥狀主要為發熱、頭痛、肌肉痛、喉痛和嘔吐等流感樣癥狀,隨后可出現頭暈、嗜睡、意識混亂等腦炎癥狀,嚴重者可出現昏迷,甚至死亡。目前尚無治療尼帕病毒病的特效藥物和疫苗。
本公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個月。
海關總署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