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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9年AEO認證工作開展在即,今年將依照海關總署令第237號及177號公告的新標準進行認證實施。在海關進行耐心細致的政策培訓后,廣大企業對政策已經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海關政策培訓是對政策的權威解讀,在權威培訓及解讀下,按照新標準要求逐條貫徹實施是企業端當前的首要工作。今天,在這個陽春三月春風送暖的日子里,我們在這里向企業的管理者們進行一次實操分享,希望能為廣大認證企業提供切實的支持和幫助!
本文以高級認證標準的通用標準及高級認證進出口收發貨人的企業類別標準作為實操解讀的標準,一般認證企業請根據一般認證標準自我拾綴。
操作分享短文每周一篇定期放送。我們每月還將組織免費的操作分享會及交流會,期待企業的參與和交流。
讓我們具體看下本周的企業端的操作:
一、海關業務培訓
Q1:企業如何建立海關法律法規培訓制度?
A: 將海關業務培訓納入企業的培訓制度中去!
Q2:需要培訓哪些法律法規?
A:1.整理本企業所涉及的海關業務類型;
注意!涉及的進出口報檢業務類型需加入(3C、免3C、目錄外確認、進出口法檢、舊設備、食品、動植物等)。針對上述整理,根據法規內容,進行業務類型的匹配,公司業務涉及的法律法規及業務規范都需納入培訓內容;
2.發生進出口規范改進或違法違規行為時,說明對法律法規或業務規范不熟,需對相對應的法律法規、業務規范進行補充培訓;
注:避免出現為認證而進行的與公司進出口業務無關的法律法規培訓(杜絕做假)!
Q3: 何為有效實施?
A:1:明確培訓的負責部門、培訓人員、受訓對象、培訓頻率、培訓內容、培訓效果驗證、培訓記錄保管等,依照制度進行實施;
2:頻率有效性:不是一年2次以上就是有效!例如:海關3月出臺新規,11月進行培訓,8個月的業務知識空窗期,易導致企業違規行為的產生,無法做到培訓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故培訓頻率應當是固定的法律法規學習及不定期的重要法規、業務規范的學習;
3:培訓效果的驗證:培訓的目的是為了使知識、方法、技能等得到改善和提高。培訓效果驗證是培訓是否有效的重要部份,對所學的法律法規、業務規范的有效掌握,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有效實施”。
Q4:法定代表人、關務高管、關務負責人、負責貿易安全的高級管理人員如何參與培訓?按上述培訓頻次是否所有培訓都要參加,我們業務很多,高管不一定有時間參加,怎么辦?
A:1、我們認為:海關業務培訓應當分為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業務規范的培訓兩類。作為高管必須了解海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高管每年至少參加兩次以上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培訓,及時了解海關法規,避免決策、管理、處理不當導致企業風險產生;
2、進出口業務從業人員作為企業的實際業務人員,應當全部參加所有的培訓。培訓應當成為日常工作的一部份,應及時有效的掌握業務知識,避免日常業務處理不當產生海關事務風險。而高管作為企業高層管理者,從大方向管理企業,可以不參加具體的業務規范或流程培訓學習。
今年新標準將海關業務培訓放在第一位,足見海關業務培訓的重要性。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新海關將踏上新征程,在智慧監管的形勢下,企業更應加強培訓,自我合規!
本次的企業端實操分享先告一段落,期待大家的交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