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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高級認證之為什么(一)
通過對近40家企業的AEO高級認證的輔導,并參與這些企業內部的改善工作,對于從企業角度有很多AEO認證的為什么深有感觸和體會。每家企業管理層、職能部門以及一些員工都會對AEO有各種疑問和問題,在Face to face dialogue、制度文件的完善、流程的優化和細化方面,我總會被問及各類問題。
我們在總結了企業的疑問,同時結合AEO認證標準,以《AEO高級認證之為什么》為題,給予一一講述。
AEO高級認證之為什么(一)
AEO標準第一類(內部控制標準)第一條(組織機構控制)第1項(內部組織架構)第2小項,規定如下:指定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關務,對企業認證建立書面或者電子檔案。
在此標準要求下,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關務,則需要企業指定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關務,出具法人授權及任命文件,其中高級管理人員級別需要副總及以上。
很多企業在此標準及文件要求上,開始困惑:我們公司有物流經理或關務經理或關務主管,為何還需要指定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關務,我們關務經理已是高級經理了;我們法定代表人負責關務或法定代表人指定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關務是否多余?我們需要去向法定代表人解釋去授權去蓋章,人事部門還需要任命;我們有關務經理,這個可以不可以省略?等等
我們的答復是,這個授權文件是必要的,必須符合此項標準。我們為此需要給申請企業充分理由,申請企業必須做到此項才能達到認證標準。
今天我們就此問題開始了AEO高級認證之為什么(一):為何需要指定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關務。我們將從企業組織架構、政府行政要求、企業內部規范來進行解釋,這也是每次我們遇到企業對此項標準提出質疑時給出的解釋,幫助企業認可并且達標。我們每次給企業輔導時,都是以標準出發、從理下手的方式進行,不以“海關要求必須這樣”等方式來輔導企業,這樣的目的是希望企業從心理上流程上接受,便于日后的持續執行與規范。
首先:從企業組織架構來講,組織架構是企業流程運轉、部門設置以及職能劃分的依據,簡單來講就是決策權與各部門分工的劃分體系。企業常見的職位有: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經理或副經理)、部門經理、部門主管等。在此需要說明的是:法人是企業或公司,是一個組織而非個人。法定代表人是依法或依章程代表公司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法人授權其實就是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法人進行授權。
根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中關于高級管理人員的定義: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可見高級管理人員的定義是公司的經理而非公司的部門經理。故負責關務的高級管理人員需要副總經理或公司副經理級別的人員來負責。
其次:政府行政要求,隨著政府行政管理的進一步規范,海關部門在企業出現過失、過錯、違法事件后,原先是通知企業總經理或法定代表人到海關進行解釋或說明情況并接受海關處理,現已更改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負責海關事務的高級經理,并需提交其負責人或負責海關事務高級經理的授權資料等。本處引用某海關《關于年報逾期的操作通知》,其中二條寫道: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負責海關事務的高級經理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公司法人授權書)至注冊地海關說明情況;2海關約談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負責海關事務的高級經理,宣講海關政策規定。可見海關行政執法的規范性需要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授權。
第三:從企業內部規范來講,企業法人授權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關務,是對企業的風險內控。高級管理人員在企業有較高的管理權限,對企業員工有很高的約束力,指定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關務從高級管理人員本身的責任及擔當來說,起到了日常監督及管理的效果;對關務部門的員工來講,也是形成一種責任的高壓與被監督,從而減少關務問題引發的企業經營風險。在這,需要說明的是:高級管理人員經過法人授權,其行為是代表公司法人的行為,其管理的海關事務發生違法行為,海關及國家法律部門將對企業法人進行處罰,屬個人故意行為的,同時追究個人及法人法律責任。
由此可見,企業法人授權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關務是有其企業法律責任承擔的必要性,無論從海關角度出發還是從企業內部管理出發,都是必要的,也是企業提升內部管理,降低經營風險,提倡貿易合規的有效手段。